【导语】:2022宿州军人子女入学需凭户口簿、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明、军官证(士官证)、住址证明、单位相关证明等材料,其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,更多情况详见正文。
政策发布时间:2022年3月31日
2022年宿州市主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(试行)
其他情况入学办法
1.军人子女入学:根据市教体局《宿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》(市教体〔2021〕113号)文件精神,需凭户口簿、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明、军官证(士官证)、住址证明、单位相关证明等材料,其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。
2.城区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:根据市教体局《宿州市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意见》(教体基〔2016〕37号)文件精神,城区(含市管园区、埇桥区)招商引资企业(以宿州市或埇桥区投资促进中心出具的文件或相关证明为准)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(副总、财务总监等)凭户口簿(区外户籍)、结婚证(或子女出生证明)、住址证明、企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或聘书等材料,其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。
3.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:根据《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〔2021〕55号》《宿州市埇桥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埇人才〔2019〕3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,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,其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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